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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期胰岛素的使用遵循以下原则

妊娠期胰岛素的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  

妊娠期胰岛素的使用遵循以下原则:

    1. 从小剂量起始,在无糖尿病急性并发症的前提下,多数患者起始剂量为:0.2~0.6 个单位/公斤体重/天;

    2. 胰岛素用量分配为早餐前多于晚餐前,晚餐前多于午餐前;

    3. 每次调整剂量的幅度为2~4个单位,距离血糖目标值越近,调整的幅度越小;

    4. 剂量调整应依据总体血糖趋势,而不是单独某一次的血糖数值;

    5. 剂量调整不要过于频繁,每次调整后应观察2~3天,以判断疗效;

    6. 哪一餐的餐后血糖最高,就优先调整哪一餐的餐前胰岛素用量。

    另外,由于妊娠糖尿病患者的肾糖阈下降,即便血糖不高或不太高,尿糖也可以呈阳性。因而如果仅以尿糖加号来增加胰岛素用量,就很容易引起低血糖反应。所以,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一定要以血糖水平作为调整胰岛素用量的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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